3-2
變數的使用
一、變數的命名原則
- 以「$」為開頭字元
- 之後字元,只能以「_」或「英文字母」
- 後面再以「_」或「英文字母」或「數字」
- 第一個字元勿用「數字」,更不建議使用中文命名
- 不能使用保留字元當作變數名稱
- 變數「大小寫敏感」
二、指定變數值的方式
- $myVar = 12; 指定變數(assign) $myVar 為數值 12
- $myVar = 6 + 12 * 12; 指定變數 $myVar 為四則運算後的結果 150
- $myVar = "php"; 指定變數 $myVar 為字串"php"
- $myVar = true; 指定變數 $myVar 為 布林值 true
三、全域變數與區域變數
PHP 是一種較為鬆散的語言( Loosely Typed Language ),當我們宣告一個變數時,不須指定變數的型別( type ),PHP 會自動根據指派給該變數的值來判斷該變數的型別。
雖然在宣告變數時不須指定型別,但還有一項必須要指定的--變數的使用範圍( scope )。
請執行
區域變數:ch3_2_1.php
全域變數:ch3_2_2.php
四、預設的全域變數
- 執行 ch2_3_1.php (phpinfo() PHP Variables)
- 執行 ch3_2_3.php